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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关于港澳探亲逗留时间的规定
2017-10-09 14:46【我要纠错】

【导语】:营口本地宝小编为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港澳探亲逗留时间的相关规定!

  根据《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定

  (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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